好的读书的方法 怎样读书快而有效
1、知VS行
照《如何阅读一本书》的说法,书分为实用性和理论性的两类作品,也就是我所说的,是指导“知”的,还是指导“行”的书。
指导“知”的,是比较理论性的书,开拓你的眼界,就像你久居魔都,突然跑到了海南,看到麦兜所说的“蓝天白云,椰林树影”,不免惊奇加惊叹,感受的生命的丰富。指导“行”的,则是实用技巧类的书籍,就像你第一次做鸡蛋炒饭,看了书,就知道不能把生米放进锅里。
可是在读书人中,却总有这两派的对峙。重“知”的人,对每天阅读一本书的人说,有本事你每天读一本类似《纯粹理性批判》《罗马帝国衰亡史》这样的书试试,这摆明了就是对实用主义的不屑。但重“行”的读书人,则会觉得另一方“空谈误国”。
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,我是更重“行”的,但只行而不知,舍本逐末,一叶障目。就像现在这么多流行的关于时间管理类的书籍,强调要高效利用时间。重“行”的人日夜研读技巧,但是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管理时间呢?单位时间做的事情真的越多越好吗?人生目标在哪里?如果方向错误了,岂不是“在错误的道路上努力跑步吗”?
而只知不行,真的是空谈误国。除非是专业学者,否则一个从来只能在沙漠生活的人,拼命看热带雨林树木种类的书有什么意义吗?为了炫耀还差不多,但是真能在生活上解决什么疑惑,就只有天晓得了。
2、怎么把书上的东西变成自己的
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书,永远都是只看第一遍的,我想大概不在少数。尤其是从学校出来之后,扔掉教科书之后。我不知道多少人看书,是从来不做笔记的,我想大概也不在少数。
最后一点是,我不知道多少人看书看到什么特别有道理或“有用”的地方,是有过实践的。我想大概更不在少数。
从我自己来说,除掉打发时间的休闲书(好吧,确实不在少数),对于我认真要看看的书,我都是做笔记的。就那《如何阅读一本书》来说,大概看过5遍,做过3次笔记。
我的笔记是在纸上做的(电脑上做也无不可),类似思维导图的结构,黑笔是摘抄,重点的用一支艳紫色的比划出来,最重要的是,我会用大红色的笔,写一点结合我当时感受的点,或者是我以后会用的地方。
例如,有一本书叫《口渴之前先挖井》是讲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的,我用黑色笔写的当中有一条“为你的人际关系网络建档”,然后在红笔写了我的行动计划“建档啦!本周先初步建档,每年为朋友的礼物留预算”。根据这个行动计划,我现在有一个电子版的通讯录,记录了各种信息,偶尔,我会在他女儿或老婆的生日时候送个小礼物。
读书论之(一)——读书要读旧书
根据金字塔原则,我的论点就是,读书要读旧书。首先要阐述论点,旧书并非指破破烂烂的书,并非指波尔多40年陈酿,并非指昨日搬家打了38个喷嚏从床底翻出来的书。这里指的旧书,只指读过的书,尤其是读过的好书。
继续遵循金字塔原则,我的论据有三。其一,读旧书省事,其二,读旧书省时,其三,读旧书可以温故而知新。
论其一:读旧书省事体现在省了甄别书好坏的精力。
在预备投入时间精力看一本书之前,经济人少不得要估摸一下投入产出比,虽然古人说是开卷有益,那是因为古人能找到的卷少,没点水准的东西也不会随便往卷上刻,好不容易找到一卷,当然要开一开罗。
可是今人面对的是信息爆炸,乃至信息污染的时代。开一卷的代价远非点击鼠标左键这么简单。如果面对一本新书,少不了要花精力先看看大家对它的评价如何,可是个人品味不同,别人说香的书未必正合了我这喜欢臭豆腐的人的胃口,因此大众评价只能作为参考。另外,也少不得粗粗看一下前序后言,看看目录,看看作者名气,综合评审下来,才能决定开卷或不开卷。
如此的麻烦,旧书就断然没有。读过的好书,完全省了这些麻烦,甚至连网上搜索的麻烦都省了,打开电脑,顺着路径就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旧书,多省事。
论其二:读旧书绝对省时。
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,初读的时候,再快的快手也要用一周的业余时间,慢的是几个月都沉醉其中。而再读则少说节省三分之二的时间。 一本五六万字的《平凡的世界》,最近重读,只用了4个小时,平均每分钟二百多个字的阅读速度,但凡是首次读,怎么也是不可能的。
这还是小说,一般的书就更快啦。明托的《金字塔原理》第一遍少说也花了我二周的时间,还照着其中的结构做了好几页ppt,可是二读三读,现在想起来了,每次就花10分钟过一下。
论其三:古语说的好,温故而知新。
固然,看新也能知新,可是此新不同于彼新。一本新书,接受的新知识,新观点,大多数是作者写什么,我就知道什么。可是读旧书,容易读出书中字里行间的意味来,这点新书不易做到。
亦舒说,她从小看红楼,几十遍了,稍微陌生一点的字自己就跳出来了。这一点我也有体会,红楼是我读的次数最多的书,还在耐读。但是开始的时候一定沉浸在情节的铺陈,场面的豪华,言语间的精妙不易体会。读得多了,就开始留心作者有些地方,作者是铺陈下文,有些地方,则是春秋笔法,有些地方,前后不一致,就可能是刻版的笔误或者是高鄂的篡改。
温故而知新还表现因为个人经验,见识的增长,书可能会呈现完全不同的局面。
当初《穷爸爸富爸爸》刚出来的时候,我也很喜欢,觉得对观念上的冲击不小。再读的时候正值我准备创业的前期,这一次已经完全不同,真正是金玉良言啊,句句深得我心。现在再看,滋味又完全不同,深知观念的改变固然非常重要,执行力的强弱也是关键啊。如果不是这一段经历,这本书于我,不会呈现完全不同的面貌。这种体验,部分当然是因为书本身的优秀,另一方面,也是因为与过去的对比,更能够体味到现在所立足的不同。
综上所述,读书要读旧书算是我读书的一大法宝,隔段时间,我就会重新整理书橱,找出与当时心境匹配的旧书重读,我的ebook文件夹,也有一个子目录叫“值得再读的”。
不过需要注意的是,读旧书一定要读好书,如果是烂书,那可是越读越烂。不过要是用一两本以前曾经读过的烂书来批判,也不失为妙方。
读书论之(二)——读书要读懒书
前文说到读书要读旧书,引来各位看官一片叫好之声,此回要讲的是读书要读懒书,可能会遭致香蕉皮无数。从小到大,我们接受的教育就是勤学苦读,并且有许多古人身体力行地做了例子,比如悬梁刺股,比如囊萤映雪。且不说前者是体罚儿童,后者是破坏自然环境并且容易造成近视,如果读书读到这个份儿上,不是呆子也是半个傻子了。
且说读书要读懒书,此话怎讲,待我一一道来。
前文已经说过,书之浩瀚,仿若星辰,你看得到的已经数不清,看不到的,更是千千万万,读书读旧书固然是一个办法,可是对于没有读过的书,又该如何是好。
此刻,就一定要偷懒啦。
其一是要借时间手,筛无用书。
去读久经考验的书,也就是所谓的经典名著。经典著作之所以经典,一定有其过人之处,所以我们所要做的,只是等待时间把一切无趣无聊无用之书,淘汰而去。
菲利浦·科特勒的《市场营销》一书,英文已经做到第13版了,中文也做到11版了,与我最早接触的第5版相比,理论框架和思路并无大的变化,只是每一版的案例有所不同。想当年,他尚未名满天下的时候,谁能知道这就是好书?可是只要坐等若干年,时间便能给出最好的答案。
奉劝各位买书,多看看背后印数几何,印刷第几次,第几版啦。管理学虽然新人新作辈出,但是大多数经典著作,仍然百读不厌,时读时新。管理类书热门的多,从偷吃奶酪到送给谁的信,如果篇幅不长,粗粗读过也就算了,省得跟众位热衷于管理畅销书的伙伴们没有谈话的基础。但是如果篇幅巨大,费时耗力,且劝各位偷把懒,时间东去,浪淘尽,千古绝妙好书,留与懒人。
其二,要借他人手,读自己书。
偷懒的第二妙绝,就是要借众人之力。当涉猎某一领域时,多看专家点评,名家推荐。众口固然会铄金,但是大多数情况下,大多数人评价的好书好文,是值得一读的。固然这里面易有不合自己胃口的,或者大家都是糊涂蛋的可能性。但危险系数毕竟少多了。
其次是机会找找书的简介和片断,书如人一般,也是有气质的。既然从一叶可以知秋,从片言中也可以看出作者的风骨,作为看与不看的依据。
另外就是,买书之前多看前言后序,从一篇序里,往往可以看见文章最精彩之处,并且言简意赅,省了多少时间气力。我有一本《伯罗奔尼撒战争史》,中文译者的序就写了41页,看完之后,正本书的背景和脉络,已经了然于胸。有了这些方法,不亚于让天下人代我读书,然后我择优读之,岂不懒哉,岂不快哉。
看懒书的第三点,是遇见实在读不懂的书,就一定要偷懒。
这篇文章写到这一节,香蕉皮数量应该达到历史新高吧。我看很多人读书,读得懂也读,读不懂也硬往下读,然后生吞活剥些原文,说与旁人,显得自己知识渊博,学问高深。其实不然。
我手头有一本黑格尔的《历史哲学》,几年前买的,当时被一个才子迷昏了头脑,专挑大牌的哲学家狂买。看来看去,始终没看过前100页。每次是一拿书就睡觉啊,好在我天性懒散,等着迷才子的劲头一过去,这书也就束之高阁了。
后来,先是看了几遍樊树志为复旦文科基地班一年级新生所编写的课本《国史概要》(顺便推荐一下,真是一本好书啊,主要的突破在于对每个朝代的历史以专题形式评述,既有普及我等外行的浅度,又有学术的深入。此书我看了4遍,可与前文读书读旧书印证),对中国历史的脉络有了一定了解。
后来又看了红极一时的《万历十五年》以及黄仁宇的其它作品,有了一些所谓大历史的角度,看历史觉得立意高了一些,有结构了一些。又有看了一位朋友推荐的网络小说《新宋》(再呕血推荐一下),觉得自己开始反思一些历史事件,更将其放在历史的背景下去看待了。
最近又看了钱穆的《中国历代政治得失》,更觉得自己对于历史,有一点辩证的思辨能力了。前几天又翻了《历史哲学》,觉得容易多了,一路就看下去了,像看小说一样津津有味。
读书读不懂,十之八九是自身资质还未到此。正如还没长牙的婴儿,一定要啃甘蔗。结果不仅是不能品尝本来有的甘甜,更把牙床也弄坏了。最糟糕的是,从此失去对此美味的兴趣。很多人之所以越来越少读书,大抵是因为小时候喂坏了。所谓此一懒,就是要不要读傻书,不要死读书,要循序渐进,坐享其成。
所以回头来看,读书要读懒书,也可以说是读书要读聪明书,大抵是我为了耸人听闻,增加点击率吧,呵呵。